台灣市場特別注意事項與法律規範
1. 食品安全與標示
- 食品標示法:所有在台灣販售的食品必須貼有正確的中文標示,包括品名、內容物名稱、淨重或容量、食品添加物名稱、製造商或負責廠商資訊、原產地、有效日期、營養標示等。
- 食品安全管理法:對於散裝食品,需標示原產地,並保留佐證資料。
2. 進口商品管理
- 進口保健食品:需經過正式的報關程序,並登記為國內負責廠商後才能合法販售。
- 商品標示法:進口商品應標示代理商、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、地址等資訊。
3. 商品標示與檢查
- 商品標示法:商品如具有危險性、與衛生安全有關、或需特別處理,應標示用途、使用與保存方法等。
- 檢查與處罰:主管機關可對商品進行抽查,違規者將面臨罰鍰或停止營業。
4. 公平交易法
- 市場競爭:禁止濫用市場地位,例如以不公平方法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。
5. 化妝品管理
- 化妝品登錄制:自2024年7月1日起,台灣化妝品管理將全面採用登錄制。
- 監管機關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負責化妝品的監管。
6. 零售市場管理
-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:中央主管機關負責市場管理及輔導政策規劃。
